人權政策

人權政策

本公司支持並遵循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RBA)、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聯合國全球盟約等國際公認之人權規範與原則,並以完全遵守其經營 所在國家/地區的法規為基本要求。
本公司極為重視勞工與商業道德政策推動,透過公司內部網站之宣導,確信每位員工都應該受到公平的對待與尊重,並訂定「職場不法侵害事件處理辦法」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以確保員工之工作安全及身心健康;推動各項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的持續改善活動,包括安全衛生相關訓練;每季定期召開勞資會議,需要討論議案均經勞資雙方充分溝通;本公司設有內部電子信箱、部門會議等管道供同仁與各級主管做雙向的意見表達及溝通,若發現或接獲檢舉時,依據本公司訂定之「檢舉制度」處理,藉此保障本公司所屬員工或求職人員之權益。

勞動權益

每位公司員工與公司之勞動契約訂定皆符合當地相關法規。

無強迫勞動

聘僱關係成立時皆依法簽訂書面之勞動契約,契約載明聘僱關係乃基於雙方合意之前提下所建立,不得強迫勞動,及無非法販賣人口並反對 奴役制度。

童工

本公司不得任用未滿16歲之童工,任何可能造成僱用童工的行為皆不被允許。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時間符合當地法律規定。

薪資與福利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應符合所有適用的相關工資的法律,包括加班時間和法定福利的法律。

人道待遇

不得殘暴和不人道地對待員工,包括任何形式的性騷擾、性虐待、體罰、精神或身體壓迫或口頭辱罵;也包括威脅要進行任何此類行為。

反歧視

本公司禁止工作場所有任何有形或無形的性騷擾及歧視行為,明訂不會以種族、性別、年齡、婚姻狀態、政治立場或宗教信仰作為員工任用、 考核及升職的標準。

結社自由

員工與管理層之間公開直接的溝通是解決工作場所問題和薪酬問題的最有效方法。本公司尊重員工權利,包括自由結社、參加勞資座談會、 推派勞資代表。

職涯發展

高素質之員工一直是公司主要的競爭優勢來源,本公司依據公司的發展目標,評估內外在環境狀況,針對內部的人力需求與供給狀況進行通 盤性考量,藉由此種人力規劃過程,並透過各種管道提供員工進修及教育訓練的機會,以提升員工的能力,並激發其潛能。